各区市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税务局、银保监分局、林业局、供销社、扶贫开发局,市级有关部门:为了规范农民合作社管理,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和带动能力,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 11 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共广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 安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广 安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广 安 市 发 展 和 ...
根据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适度规模优质水稻油菜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等7个办法的通知》(广安区府办发﹝2020﹞28 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广安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奖励扶持验收办法。一、申报对象在全区(除官盛镇)15 个乡镇规划的现代农业园区内适度规模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二、申报条件经营主体申报奖励...
一、申报对象在兴平、东岳、石笋、白马、白市等中部片区 5 个乡镇投资新建晚熟柑橘基地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二、奖扶条件经营主体申报奖励扶持的条件必须符合《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适度规模优质水稻和油菜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等七个办法的通知》(广安区府办发﹝2020﹞28 号)中相关规定。三、申报程序(一)土地调型、种苗及...
一、申报对象在大龙、彭家、大安、悦来等南部片区 4 个乡镇投资新建桃、李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二、申报条件经营主体申报奖励扶持的条件必须符合《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适度规模优质水稻和油菜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等七个办法的通知》(广安区府办发﹝2020﹞28 号)中相关规定。三、申报程序(一)土地调型、种苗...
一、申报对象在龙安乡投资新建龙安柚基地或在龙安乡、大龙镇反租倒包国有农业公司龙安柚种植基地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二、申报条件经营主体申报奖励扶持的条件必须符合《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适度规模优质水稻和油菜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等七个办法的通知》(广安区府办发﹝2020﹞28 号)中相关规定。三、申报程序(一)种苗及标准化管护补贴...
广区委农领办〔2021〕8 号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区适度规模优质水稻和油菜产业发展奖励扶持申报验收办法》等5 个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构建全区“2+6”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适度规模优质水稻和油菜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等 7 个办法的通知》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目 录**章 总 则第二章 产业发展第三章 人才支撑第四章 文化繁荣第五章 生态保护第六章 组织建设第七章 城乡融合第八章 扶持措施第九章 监督检查第十章 附 则**章 总 则**条 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时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无疑顺应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核心目标与城乡融合发展战略选择,回应了全面现代化的时代要求。因为土地制度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基本的制度,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一个国家*为重要的生产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我国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开启的,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 农牧) 厅( 局、委) :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发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我部拟定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 试行) 》,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参照本示范章程, 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或完善其章程。农业农村部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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